妊娠期高血压疾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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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 2026-01-26 03:38:58

妊娠期高血压疾病

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一组在妊娠期特有的疾病,严重威胁母儿健康。其核心特征是妊娠20周后出现的高血压,可能伴有蛋白尿、器官功能损害等。

第一步:认识基本分类与定义
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并非单一疾病,而是一个疾病谱系。根据2019年中国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》,主要分为五类:

  1. 妊娠期高血压: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的高血压,收缩压≥140mmHg和/或舒张压≥90mmHg,并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。不伴有蛋白尿。
  2. 子痫前期-子痫:在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,出现以下任一表现:
    • 蛋白尿(尿蛋白≥0.3g/24h,或尿蛋白/肌酐比值≥0.3)。
    • 无蛋白尿,但出现下列任一器官或系统受累:血小板减少、肝功能损害、肾功能损害、肺水肿、新发的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或视觉障碍。
    • 子痫是子痫前期的严重阶段,指在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。
  3.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:怀孕前即有高血压的妇女,孕20周后出现蛋白尿,或原有蛋白尿加重,或出现其他子痫前期的表现。
  4.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:怀孕前或孕20周前已确诊高血压,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。
  5. 隐匿性高血压:较为特殊,指孕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至产后12周。

第二步:理解核心病理生理变化
所有类型,尤其是子痫前期,其根本的病理生理基础是全身小血管痉挛血管内皮细胞损伤

  • 小血管痉挛:导致全身各器官的血液供应减少,引起缺血缺氧。这是血压升高的直接原因,也是各器官功能损害的基础。
  • 内皮细胞损伤:使血管通透性增加,血液中的液体和蛋白(如白蛋白)漏出到组织中,导致水肿(尤其是下肢、颜面水肿)和血液浓缩。同时,损伤的内皮会激活凝血系统,增加血栓形成的风险。

第三步:探究可能的发生机制
确切病因尚未完全阐明,目前认为其起源于胎盘。主流理论是“两阶段学说”:

  • 第一阶段(异常胎盘形成):孕早期,母体与胚胎(胎盘)之间的“对话”出现障碍,导致胎盘浅着床、螺旋动脉重塑不足(即胎盘供血血管未能充分扩张)。这使得胎盘长期处于相对缺血、缺氧状态。
  • 第二阶段(母体系统性炎症反应):缺氧的胎盘释放多种生物活性物质(如抗血管生成因子、炎症因子等)进入母体血液循环,引发母体全身性的血管内皮损伤和强烈的炎症反应,最终导致了上述的病理生理变化和临床症状。

第四步:识别临床表现与评估风险

  • 主要症状:高血压是基石。对于子痫前期,需警惕以下预警信号:头痛、视力模糊(眼前闪光、视物模糊)、上腹部或右上腹疼痛(可能为肝包膜下血肿)、恶心呕吐、尿量明显减少、短期内体重异常增加(隐匿性水肿)
  • 高危因素:初产妇、年龄≥40岁、多胎妊娠、有子痫前期病史或家族史、慢性高血压、糖尿病、肥胖、肾脏疾病等。

第五步:掌握诊断与监测要点
诊断依赖于持续监测。

  • 血压测量:是首要且最基本的方法。需在安静状态下测量,使用标准袖带。
  • 尿液检查:检测尿蛋白是诊断子痫前期的关键。24小时尿蛋白定量是金标准。
  • 实验室检查:定期监测血常规(关注血小板计数)、肝肾功能(谷丙转氨酶、谷草转氨酶、肌酐、尿酸)、凝血功能等,以评估器官受累情况。
  • 胎儿监测:通过超声评估胎儿生长、羊水量、脐动脉血流,以及胎心监护,评估胎盘功能及胎儿宫内安危。

第六步:知晓治疗原则与目标
治疗的目标是预防严重并发症(如子痫、脑出血、心衰、胎盘早剥)的发生,保障母体安全,并尽可能延长孕周以确保胎儿存活与健康。无根治方法,终止妊娠是最终的治疗手段。

  • 降压治疗:当血压≥150/100mmHg时,需启动药物降压(常用拉贝洛尔、硝苯地平)。目标是平稳降压,避免血压过低影响胎盘血流。
  • 硫酸镁治疗:是预防和治疗子痫抽搐的首选及核心药物,具有解痉、保护神经的作用,适用于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患者。
  • 适时终止妊娠:是唯一彻底的治疗方法。医生会根据孕周、母体病情的严重程度、对治疗的反应以及胎儿宫内状况,综合决定分娩时机和方式。

第七步:了解产后管理与长期影响
妊娠期高血压(尤其是子痫前期)在产后仍可能加重(常见于产后48小时内),因此产后需继续密切监测血压和症状。大部分患者在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。但研究表明,曾患子痫前期的女性,未来发生高血压、心血管疾病和代谢性疾病的风险显著增高,因此需要长期的健康管理和定期随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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