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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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 2026-01-29 23:07:07

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症

  1. 基本定义与分类
    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症是指妊娠期间,孕妇外周血血小板计数低于正常参考值下限(通常定义为<100×10⁹/L)。这是妊娠期第二常见的血液系统异常(仅次于贫血)。根据病因,主要分为三类: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、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、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(如子痫前期、HELLP综合征、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所致)。

  2. 最常见类型: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
    这是妊娠期血小板减少最常见的原因,约占75%。其特点是:

    • 发生机制:尚不完全明确,可能与妊娠期血液稀释、血小板破坏轻度增加有关。
    • 特点:通常发生于妊娠中晚期,血小板计数多为轻度至中度减少(通常>70×10⁹/L),无出血症状,孕妇既往无血小板减少病史。
    • 胎儿影响:通常对胎儿及新生儿无不良影响,不增加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的风险。
    • 预后:血小板计数多在分娩后短时间内自行恢复正常,预后良好。
  3. 重要鉴别类型: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
    这是妊娠前已存在或妊娠期新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,约占3-4%。

    • 发生机制:孕妇体内产生针对自身血小板的抗体,导致血小板在脾脏等单核-巨噬细胞系统中被破坏。
    • 特点:血小板减少程度不一,可从轻度到重度(可<50×10⁹/L),可能伴有皮肤黏膜出血点、瘀斑等出血倾向。孕妇既往可能有出血病史。
    • 胎儿/新生儿影响:母体的抗血小板抗体(IgG型)可通过胎盘,导致约10%的新生儿发生一过性血小板减少,增加颅内出血等严重并发症的风险。因此,新生儿出生后需密切监测血小板计数。
  4. 继发于妊娠期并发症的类型
    这是需要高度重视的一类,常是严重妊娠并发症的表现之一。

    • 子痫前期/HELLP综合征:是妊娠期病理性血小板减少的重要原因。其机制涉及血管内皮损伤、血小板激活和消耗。血小板减少程度与疾病严重性相关,是评估病情和决定终止妊娠时机的重要指标。
    • 血栓性微血管病:如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、溶血尿毒综合征,罕见但危重,以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、血小板减少和多器官功能障碍为特征。
    • 其他:严重感染、弥散性血管内凝血、药物影响、遗传性疾病等。
  5. 诊断与评估流程
    诊断依靠详尽的病史、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。

    • 病史:询问出血史、既往血小板减少史、自身免疫病史、用药史。
    • 体格检查:注意皮肤黏膜出血体征、肝脾肿大、高血压、蛋白尿等。
    • 实验室检查:① 全血细胞计数:确诊血小板减少及其程度。② 外周血涂片:评估血小板形态,排除假性血小板减少,寻找破碎红细胞(提示微血管病)。③ 凝血功能检查:通常正常,有助于与凝血功能障碍鉴别。④ 病因相关检查:如抗核抗体、抗磷脂抗体、肝功能、乳酸脱氢酶、结合珠蛋白、ADAMTS13活性等,根据临床疑诊选择。
  6. 治疗原则与围产期管理
    治疗取决于血小板减少的病因、严重程度、孕周及母胎状况。

    • 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:通常无需特殊治疗,定期监测血小板计数即可。
    • 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
      • 治疗指征:有出血症状,或血小板计数<30×10⁹/L,或计划分娩/手术需要提升血小板水平。
      • 一线治疗糖皮质激素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
      • 二线治疗:包括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、脾切除(孕早期后极少用)等。
    • 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:主要针对原发病治疗。例如,对于子痫前期/HELLP综合征,最根本的治疗是终止妊娠;对于血栓性微血管病,可能需要血浆置换等特殊治疗。
    • 分娩期管理
      • 分娩方式:血小板计数通常不是决定分娩方式的绝对指标。剖宫产主要适用于有产科指征者。当血小板<50×10⁹/L时,阴道分娩和剖宫产的出血风险均增加,需充分准备。
      • 麻醉方式:硬膜外麻醉或腰麻对血小板计数有要求(通常要求>80×10⁹/L,但各机构标准不一),需麻醉医师严格评估。
      • 产时准备:备好血小板悬液,用于活动性出血或紧急手术时输注。
    • 新生儿管理:对于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孕妇所生的新生儿,出生后需立即检测脐血或新生儿血小板计数,并动态监测,警惕新生儿颅内出血。严重者需IVIG或糖皮质激素治疗,甚至输注血小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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